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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对新招录书记员进行廉政谈话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4-2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加强对新招录书记员的廉洁司法思想教育,把牢入口关,促进书记员尽快熟悉内外部环境,适应工作岗位需要。4月26日上午,区法院纪检组、政治处对今年新录用的3名书记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邢恩友代表院党组对新录用的3名书记员表示欢迎,要求他们一要加强廉政纪律学习,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自觉把“廉洁司法”根植于心,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二要守纪律讲规矩,切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考勤纪律,尤其要严守审判保密纪律;三要培养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清廉履职。随后,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许钧向新录用的书记员介绍了高港法院基本情况、法院工作性质和职责,组织学习了《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和《高港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等各类管理制度。

随后,新招录书记员相继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积极努力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为高港法院的审判事业贡献力量。

(区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