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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精细管控权力 防范廉政风险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6-2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防止权力寻租,严控廉政风险,区农委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区农委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各科室职责权力、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将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今年以来,区农委按照农业综合执法的思路,将所有行政处罚权整合集中到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确保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规范运行、职责明确、权力清晰,区农委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了梳理分类,明确到相关科室站所,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工作流程等措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过程的规范和监督,形成了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