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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成立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小组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5-0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区住建局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小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一把手任组长,1名副书记和1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任成员;监督责任领导小组由局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成员。明确主体责任办公室、监督责任办公室两个日常工作机构,主体办设在组织人事科,监督办设在监察室。

同时,明确“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其中主体职责10项、监督职责11项。对照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要求,主体办细化任务清单,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落实工作,不让清单流于形式。监督办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操作手册10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明晰了工作职责,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区住建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