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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金融办: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5-09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5月5日上午,区商务局、金融办召开“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泰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不为、不正、不担当问题,激发全局、全办上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一是着力防治制度缺陷。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容错机制、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强化规则引领,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激发干部“担当有为”的内生动力。二是着力防治监督缺漏。从深入查摆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突出抓早抓小、坚持从严执纪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切实挺纪在前,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三是着力防治责任缺位。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两个方面,分别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倒逼党委、党支部责任落实。

(区商务局、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