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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对照“利剑”行动查问题,纠治遵章守纪“亚健康”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7-2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区纪委和效能办联合开展了“利剑”专项行动,对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明查暗访,并向全区通报了此次“利剑”专项行动情况。对此,区司法局精心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并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效能是把尺”,是检验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标尺”;“利剑是把刀”,是纠治遵章守纪“亚健康”的“良药”,并在全系统实行以纠风治乱为主的效能建设全覆盖。

一是典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鉴,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为物欲所动,不为邪念所惑。吸取反面教训,不断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学习正面典型,不断调整自己的人生追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是坚守为“本”。时刻牢记“有所为,有所不为”,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固本驱邪,不踩纪律的红线,不破规矩的底线,不触法律高压线,把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三是监督为“常”。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常态化维护高港司法行政系统的尊严,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履职,确保只做事,干成事,不出事。四是有为为“基”。围绕“四个全覆盖”, 系统全体人员把心思花在务实亲民上,把功夫用在服务基层上,把精力放在破解难题上,全力打造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