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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以问责条例为镜 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高度自觉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7-25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区信访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认为,条例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强化。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切实增强思想自觉。《问责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爱与提醒。要正确认识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明法度、严约束,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心中有责不懈怠。

二是自上而下、严格执行,牢固树立行为规范。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有步骤、有措施地组织好全体党员的学习;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抓好分管科室的作风建设;纪检组要准确把握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重点围绕作风纪律、为民服务等方面抓典型、抓苗头,勇于铁面问责。

三是唤醒责任、激发担当,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要充分发挥条例对党员干部成长的积极正面作用,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着力在创优接访服务环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提高机关效能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