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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纪委运用函询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9-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区住建局纪委运用“四种形态”中的函询方式,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书面函询。

精选函询对象。针对住建系统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科室(单位),如房屋拆迁实施中心、市政绿化管理处、房管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等5家科室(单位),把其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函询对象。

突出函询重点。对照各科室(单位)制定完善的相关工作制度,抽查1-2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全程留痕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函询。5个科室(单位)对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和函复。

督促整改落实。依据函复情况,存在制度制定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函复不认真规范等问题。局纪委专题召开会议,当面反馈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面向全系统印发了《关于首批函询科室(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