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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制定出台礼品礼金登记报告规定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1-0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根基,近日,区环保局以1号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职工上交收受礼金礼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发挥制度反腐的治本作用。

《办法》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债券、烟酒等物品。对于未能拒收的礼金和消费卡,由本人到指定银行缴入廉政账户和卡(券)廉政专柜,或上缴局监察室。对于未能拒收的礼品,应上缴局监察室。对于在规定时间不如实上交、登记报告的,局纪检组根据情节轻重,运用“四种形态”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