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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庄街道召开“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11-13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省、市、区决策部署,许庄街道召开“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街道党政负责人、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会计站长、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宁通报了对许庄街道“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检查情况,提出“三个明确”,护航两个平台建设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一是明确第一责任“硬碰硬”。“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事关十九大精神在许庄的落地生根,街道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工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要全力以赴,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实打实”。“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两个平台数据录入精不精准、作用发挥充不充分、系统功能完不完善,直接关乎农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农经站、财政所、各村(居)党总支书记、主任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将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是明确执纪监督“严上严”。 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工作,杜绝暂时脱贫、暂短脱贫、暂且脱贫,确保全街道低收入家庭按要求精准脱贫、全部脱贫。同时,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扶贫或“三资”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绝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