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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多措并举着力整治干警不作为不担当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5-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区法院紧贴执法办案实际,专题部署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专项整治督查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以及查处、通报、问责等方式,从实处着手,深入排查法院干警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明显提升。

一是着力排查不作为问题。重点是漠视群众诉求、对当事人冷硬横推;违反立案登记制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立案的不予立案;拖延办案,久拖不决,严重超审限;对执行案件不催不执、消极执行;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律师的合法申请置之不理等。

二是着力排查乱作为问题。重点是重实体、轻程序、不严格依法办案;违反规定转递诉讼材料、打听过问案件;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强制调解,以拖促调;对诉讼参与人耍特权,滥用强制措施;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接受请客送礼或其他不当利益等。

三是着力排查以案谋私问题。重点是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充当“诉讼掮客”,谋取不当利益;向当事人违规收取办案费、报销差旅费或摊派其他费用;截留、挪用、克扣执行款物等。

四是着力排查司法不公问题。重点是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错误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发生冤假错案等。

五是着力排查履职不担当问题。重点是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老好人”,不敢较真碰硬,贻误工作;对直接管辖对象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不及时制止或查处,造成不良后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不力、畏难躲避、放任默许,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区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