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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办:三措并举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31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区纪委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区城管办依据《高港区城管办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三项举措,有序推进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前,已进入专项治理重点核查阶段。

明确重点核查项目。根据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情况,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补助资金及日常运行经费扶贫项目列为本阶段的重点核查项目,并专题召开“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部署会”,制订《关于高港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补助资金及日常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的方案》和《区城管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确保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梳理重点核查对象。区城管办纪检组根据各镇(街)填报的2012-2015年度《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及日常运行经费情况表》、《村庄环境管护队工资发放明细表》以及各镇(街)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将全区82个行政村的792名村庄环境管护人员列为本阶段的核查对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落实重点核查内容。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管护人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重点核查扶贫资金发放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以及优亲厚友等问题。区城管办纪检组将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镇(街)并上报区纪委,同时督促各镇(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