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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落实“两个责任”全覆盖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4-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区住建局党委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共制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共性责任8项、个性责任4项;局党政领导班子共性责任10项,个性责任3项;全体班子成员共性责任6项,个性责任24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共性责任12项,个性责任6项;25名中层正职干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制定责任清单。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审核确认清单,分管局长对各自分管的科室(单位)分别把关确认,实行责任清单全覆盖,真正落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委、纪委将定期不定期对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纳入绩效管理,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不力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

(区住建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