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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铺街道:通报曝光成为监督执纪 “倍增器”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4-2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刁铺街道将通报曝光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形成震慑效应,让党员干部自觉约束并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通报:

一是对工作作风方面的“通报曝光”。狠抓工作作风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查处通报“在岗不作为”、“慵懒散”、“蜗牛状态”、“消极抵抗”等不正之风的现象。着重对群众来访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实时调查,反映属实的,通报批评;反映不属实的,公开澄清。

二是对四种形态执行的“通报曝光”。严格执行《高港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操作手册》,尤其对提拔任用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部门、群众信访频繁的党员干部,运用好“四种形态”,及时通报“四种形态”涉及的人和事,充分发挥预防教育的警示作用。

三是对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曝光”。及时通报纪工委监察室等部门查处的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案件,编撰反面典型案例,对基层易发的吃拿卡要、违章搭建、违规用权、挪用集体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提醒。

通报曝光将成为执纪监督问责的“倍增器”,刁铺街道通过通报曝这种形式,让违纪违规行为晒到党员干部的身边,让“四种形态”真正根治于党员干部心中。

(刁铺街道纪工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