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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洁建设联席会议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4-20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检察院组织召开2017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联席会议第1次例会。会议学习了高检院最新颁布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通报了“点名批评”规定执行情况,结合泰兴市检察院干警醉驾警车违纪违法案件,对本院警车使用规定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会议还对近期拟提拔和表彰对象进行了联合廉洁预审。

   为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年初,高港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该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对贯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提出具体意见;研究、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洁建设情况,向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有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通报和交流干警队伍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提醒防控等。

   制度还规定,联席会议由纪检组长或政治处主任负责召集,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人监办、党总支负责人为会议成员,必要时,还可以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联席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