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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召开“在岗必作为、履职能担当”部署会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5-1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环保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激情,近日,区环保局召开“在岗必作为、履职能担当”部署会。局纪检组长组织学习了《泰州市激励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和区纪委《关于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信访案件,指出了有关科室存在“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并就有关问题整改提出了提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左祥生就全局开展“在岗必作为、履职能担当”进行了部署。

一是深入排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区纪委专项行动部署的要求,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对2015年以来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信访回复等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手续完备、档案齐全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报监察室。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回复登记备案制度,做到回复一件,登记一件。建立环境执法痕迹化制度,及时记载工作笔记,学会保护自己。明确专人管理环境信访档案,做到记录齐全、长期保管。将“蜗牛奖”认定问责情形在各科室张贴,做到时刻警醒、防患未然。

三是严肃问责。局纪检组要敢于顶真碰硬,坚决查处“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人和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曝光一起。各科室要无条件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在岗必作为、履职能担当”,为“四个名城”建设贡献“环保份额”。

(区环保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