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调查研究

对基层民主理财小组现状的几点思考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5-12-23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对基层民主理财小组现状的几点思考

高港区纪委信访室

 

近年来,我区涉及村组民主理财的信访件呈上升趋势,这不同程度地造成农村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关系紧张,影响了农村工作的开展。为此,笔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基层民主理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临时点将凑人员。按照要求,民主理财成员应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且可以连任。但有的村组民主理财人员不是选举产生,而是由村组干部凭着自己的好感临时找人;有的虽是经过群众选举产生,但具有随意性,理财小组成员不固定,到了理财时,村组干部今天可能是叫这三个,明天也许喊那五个,使理财人员不能了解全部情况。

二、受人掌控作“嫁衣”。在选举理财人员过程中,有的村组干部进行暗箱操作,借着民主理财的幌子,把心腹人员或亲戚朋友拉拢进来,理财小组的性质从群众信得过的代表变成了干部信得过的“嫡系部队”,并且披上了“群众选举推荐”的外衣。

三、滥竽充数忙业务。理财人员一是年龄普遍偏于老化。有的村组干部片面理解了理财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认为理财小组成员应当由年纪大、辈分高、有威望的老同志担任,致使理财小组成为“老年工作队”。二是理财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业务知识贫乏,相关会计业务知识一窍不通。理财人员只能别人报帐他们听,听完觉得有道理就签字。三是部分理财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容易断章取义,一意孤行,高估了理财职能,从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四、不讲责任搞理财。理财人员客观上的义务劳动,加之自身的局限性,导致责任心不强。有的理财人员,在村组干部端茶递水点烟敬酒的时候,基本的原则不能固守,在请吃请喝发放误工补贴的诱惑下,忘记了神圣的职责,担民主理财之名,行吃喝玩乐之实,不仅没有很好地理财,取信于民,反而使一些基层干部的违纪行为“合法化”,使民主理财工作流于形式,没有产生实际效果,达到理财的目的。

由于民主理财的不规范,使得民主监督的不到位,导致了一些新的信访问题的发生,因此必须加以解决:

1、慎选人。一是选择的程序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非本地长期居住的村民不得参与理财,这样才能真正代表群众的意愿,代表群众的利益。二是选择的标准必须是既懂业务知识又能办事公道,把更多的人才吸纳进来,在发挥理财职能的同时也可以培养部分年轻的后备干部。

2、抓培训。理财小组虽然一个季度才理财一次,但是所做的工作就是会计人员三个月的工作,对业务知识的贮备需求较高。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村会计服务站必须组织培训,使他们能熟悉农村的会计知识,掌握农村会计帐理,了解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参与理财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村组财务理出来,理到位。

3、提要求。在理财的过程中,理财人员要尊重客观事实,查找或证明问题要以会计帐簿和会计凭证为依据,不能歪曲事实,不能夸大或缩小也不能无原则地附和和猜疑;理财过程中,要把握重点,着力在理清收入、核查费用、界定支出、债权债务、干部经济问题等方面,尤其查清村民涉及财务上访的问题,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要强化自我监督,对因民主理财的不公或不当而引发一些矛盾纠纷,应追究民主理财人员的责任。

4、重实效。理财人员虽然不是村组干部,但是却发挥着干部发挥不了的作用,在群众面前是信得过的代表。为了让这条纽带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加强理财成员的思想素质建设,在村两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村务公开的规范和民主监督的到住,从而达到促进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