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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5-12-23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区级机关纪工委书记  徐彦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调研工作的任务部署,2015年,机关纪工委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深入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机关纪工委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

2015年以来,机关纪工委围绕中心、积极履职,在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政令畅通,立足巩固深化、着力完善惩防体系,积极创新举措、努力增强教育效果,强化权力监控、提升源头治理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是聚焦主业转职能。一方面,切实履行派驻机构职责,开展好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对机关工委内部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有序衔接、系统整合的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事办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建立健全了8项内务管理制度,对需要报批的事项,设计专门表格,实行纪工委报备制。用制度的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形成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正风肃纪,委机关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公经费的使用大幅缩减,“庸懒满散”的现象基本杜绝,风清气正的环境逐步形成。另一方面,配合区纪委做好对区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执纪监督。对2015年度拟发展的16名预备党员实行廉洁预审,经广泛征求组织、公安、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以严肃审慎的态度做好区纪委交办3起案件的党纪处理工作,务求案件查处的政治、社会、法纪综合效应达到最优化。

二是强化教育重预防。充分发挥教育在惩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培育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在教育重点的把握上,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区相关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本委的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明确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各责任科室的协调指导,开展宣传解读、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活动。在教育内容的拓展上,除以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为平台,邀请区纪委领导上廉政党课,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教外,辅以社会实践的内容,借助工委创立的活动载体——“周末高港·党员关爱服务行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利用周末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活动。活动的参与群体覆盖了区级机关90%以上的党员,服务群体覆盖了全区88个社区、企业、基层群众,让党员干部在参与服务中践行党性宗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在教育品牌的打造上,助推区法院、人社局、科技局三家单位成功打造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同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内涵,在指导机关部门进行服务品牌宣传包装的过程中,注重引入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做到品牌文化培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同步指导、互促共进,对20家申报服务品牌的单位中,被列为省、市、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进行重点培植。经与相关部门多次对接、加强指导,在全市举办的“亮品牌送服务”活动中,区纪委的市级文明优质服务品牌“民生资金一点通”参加了全市的创建成果巡展,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区检察院等四个部门的服务品牌参加了全市的创新案例及成果宣传,有效扩大了我区机关部门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优化考评促提升。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同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互促互进,不可分割。纪工委充分利用机关工委作为机关效能考评的参与者,对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具有考核权的优势,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日常监督检查少、动态推进力度弱、方式单一等问题,进一步用好用足考核指挥棒的导向功能,在工委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时,将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素科学整合、纳入其中,确保刚性考核要素的制定更科学合理。在对机关各部门开展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的过程中,预判、发现党风廉政教育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考核主管部门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帮助实现过程控制和结果运用,促使机关各部门明晰和绷紧廉洁从政这道基准线。

二、当前区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问题中央高度重视、群众尤为关注,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晒到“聚光灯”下。今年,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着重对全区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机关干部锐意进取、善谋实干、迎难而上、勤政为民的氛围逐步形成。但是,当前全区作风效能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与上级要求不相统一、与民众需求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干部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内涵认识肤浅,仅仅停留在遵守劳动纪律的粗浅层次上;有的对贯彻中央有关规定到底该怎么做心里没底、等待观望,有少数则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有的习惯于下指令,任务下达后更是不闻不问、督而不导,缺乏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压力传递多、提高自身动力少;少数人存在不想干、不会干、不能干的现象,缺乏主动务实的精神。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少数干部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工作质量不高;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依然存在,会议多、台账多、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未能彻底解决(据有的街道统计,村社区主要干部年均参会达100次左右);少数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有脱岗现象;部门与基层沟通联系不够,机关强调规范,基层强调速度,出现脱节,有重块轻条的现象,未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一系列制度比较多,民主评议、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也逐渐被党员干部所熟知。但从实际执行来看,有些制度往往停于口头、流于表面,未能形成强有力的刚性约束,效果不佳;在督查机制方面,虽然全区各种类型的督查比较多,督查任务也比较繁重,但从整体上看,没有很好地对督查进行分门别类、统筹安排,在督查的内容、形式、频次等方面不尽合理,权责交叉、多头督查的现象仍有发生,督查机制的预见性、系统性、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制度的科学性上,需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既兼顾工作的难易程度,又不宜过分拉大机关与基层的分配差距,充分调动整体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动真碰硬不够坚决。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基层自身开展督查的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着“蜻蜓点水”的现象,不求点出问题、查出漏洞,只求“一团和气”,把希望寄托于督查对象的自我整改上;在实施问责的过程中,有时往往说表象的多、谈问题的少,讲理由的多、谈责任的少,问而不责、缺乏深究,没有真正将问责作为提醒干部、推动工作、树优形象、提升效能的有力手段,未能起到足够的警示和告诫作用。

三、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对策建议

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对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抓教育、立规范,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对作风效能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对作风效能建设内涵认识不清、主体把握不准、目标定位不明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要从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行为入手,通过给党员干部立规矩、定规范,对全区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进行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党员干部自我对照、自我认识、自我提高,最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内在品质和行为准则,使全区干部围绕民心工程,强化服务意识,让老百姓满意;围绕三大主题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让企业满意;围绕队伍提升,强化创新意识,让基层满意,促进全区作风效能建设有新提升。

二是优设计、强执行,完善制度建设。科学有效的制度建设是推进作风效能提升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一方面,要优化制度设计,以制度规范行为、堵塞漏洞,确保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和一体化。建议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整合全区各条线、各纪检组(纪工委)督查力量,统一规范督查行为,建立作风效能大督查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排出全年督查的计划和重点,选定主题,找准问题,克服多头督查、各自为战的现象,确保督查工作有条不紊,同时鼓励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优作风提效能的管理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本部门人员参与作风效能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人为干扰,确保执行不走样、贯彻不变形。此外,还要及时掌握制度出台后的运行状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三是转方式、拓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实施常态化、多元化监督,有助于作风效能建设的持续推进。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法。进一步加大暗访的频次和力度,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调查团队等第三方督查,以模拟办事、电话查询、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全区各部门履行职责、政令执行、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进行暗访检查,有效规避打招呼、讲人情的情形,确保督查客观公正、不留盲点,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通报单、专题片等形式予以曝光,真正以督查促警醒、促转变、促提升。另一方面,要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大办事项目的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知道事情该怎么办、流程该怎么走、有了问题该怎么反映,形成对部门和干部作风效能的倒逼机制;探索建立政风行风网上评议模式,将民主评议由面对面变成背对背,避免情面分、印象分、应付分,使评议对象能够畅所欲言、评出实效;开展“优秀办件评选”等活动,从日常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来监测部门的作风效能状况。通过监督的手段更新、持续跟进和多方反馈,有效增强作风效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重小节、促履职,严格执纪问责。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的原则,本着“惩前毖后”的宗旨,将执纪问责作为强化干部监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意识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固化运作流程、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对规范化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坚持抓早抓小,从小问题管起,对该执纪的严肃执纪、该问责的及时问责、该把关的严格把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用好执纪问责这把“杀手锏”,将领导关心的难点、关注的重点、给定的节点、梳理的盲点作为执纪问责的发力点,对于在作风效能方面顶风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在实施问责和查处的同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通报,通过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