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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织不能以业务监督代替党内监督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1-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对所驻部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是党的纪律监督,不是对驻在部门的业务监督。但现实工作中,部分派驻机构存在以业务监督代替党内监督的现象。一些部门党组织坚持惯有的思维方式,认为部门纪检组织作为纪委派驻机构,应当积极参与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督考核,通过纪委的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对单位内部机构和个人的各项工作可以进行一个权威公正的绩效评价,产生惩戒和促动的作用。部门纪检组织有的碍于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面子,不好意思拒绝,被动融入到驻在单位业务工作中;也有的认为可以通过业务工作的监督考核提高自身在所在部门的地位和威信,从而热衷于此项工作,乐此不疲。特别是当前正值岁末,各类考核评比烦杂,部门条线系统内部上下考核,党委、政府对所在部门的年终考核,部门内部人员的年终评比考核等等,纪检组织牵头或参与,其主要精力疲于应付奔波各类业务考核。年节前后,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四风”问题线索排查的关键节点,由于忙于业务工作的监督考核,根本就顾及不到自身工作的开展,只能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责任田”。

基层建议:

一是要摒弃错误的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织都应该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扎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党组织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凡属于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日常性工作,应由驻在部门具体去抓;派驻机构由纪委派出,对纪委负责,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职责之外的工作交出去,聚精会神干纪检。

二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派驻机构要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以赴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但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推进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织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组织考核管理办法,通过日常管理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给予组织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调离的调离;对不敢抓、不愿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区政务办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