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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水利局两任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均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6-2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王根林、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忠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王根林利用负责和分管高港区水政大队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个体采砂老板杨某所送的高档酒,并为其在长江采砂方面给予关照;违反相关规定,不依法履行长江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放纵杨某在长江无证非法采砂,造成长江河道砂石资源损失共计200余万元;此外,王根林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异性有偿陪侍服务行为。

李忠利用担任高港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之便,在长江采砂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个体采砂老板杨某等人所送的财物;违反相关规定,不依法履行长江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放纵杨某在长江无证非法采砂,造成长江河道砂石资源损失共计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