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曝光台

2014年江苏57名干部涉环保领域职务犯罪落马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3-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江苏省检察院发布2014年加强资源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数据显示,去年江苏污染环境犯罪人数同比增长近4倍,57名干部涉环保领域职务犯罪落马。同时,江苏省检察院还发布了7大典型案例,包括淮安环监局原局长受贿案、扬中环保局原局长滥用职权案等案件。

  去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环境监管、国土开发、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共查办环保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9件57人,人数同比上升9.62%。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6件39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件18人。

  对资源环境刑事犯罪,江苏检方同样“零容忍”。去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蓄意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等破坏资源环境的普通刑事犯罪批捕93件160人,人数同比(下同)上升37.93%;提起公诉246件553人,同比上升27.23%。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污染环境案件65件126人,同比上升250%,批准逮捕45件84人,同比上升223%;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20件312人,同比上升388%,起诉52件141人,同比上升188%。(陶维洲)

  七起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

  环境监察局长受贿40多万改环评
    淮安市环境监察局(支队)原局长(支队长)王桂先为企业改环评非法收受贿赂40多万。
    王桂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

  环保局长给污染企业做假材料
    原任扬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郭明生等指导污染企业做假材料通过审核,骗取国家巨额补助资金75万元。
    郭明生因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泰兴“12·19”环境污染系列
    泰兴市江中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负责回收、处理废酸,将两万余吨工业废酸直接倾倒入泰兴内河。
    14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两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句容荣盛防水材料厂污染环境
    荣盛防水材料厂,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获取废机油、废重油,非法加工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6名嫌疑人被刑拘,仍在审查起诉阶段;污染企业已被责令关停,句容市环保局等被告上法庭,案件仍在审理中。

  宏光车料(太仓)有限公司、胡某污染环境
    宏光车料公司胡某在明知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指使工人擅自将电镀污泥埋进污水处理区一水池里。
    宏光车料(太仓)有限公司被罚10万、胡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仪征沈俊松污染环境
    个体加工者沈俊松,生产过程中将清洗废水排入车间南侧无防渗措施的水井中。
    沈俊松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宿迁靳宏义污染环境
    个体劳动者靳宏义,在一闲置厂房内雇佣他人加工医疗废弃物14.03吨。
    靳宏义犯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来源: 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