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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2-09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月8日,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宝应县广洋湖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潘开友侵占群众大病保险款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潘开友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同意情况下,用参保人身份材料办理银行账户并上报给保险公司,待大病保险款到账后转入其个人账户,只将部分款项给参保人,先后截留9.45万元并据为己有。潘开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宿迁市宿城区双庄镇探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文件等人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9月,刘文件伙同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张进和居委会副主任王忠,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土地征迁附着树木数量等手段,3次套取财政资金共6.89万元,并私分6.69万元。其中,刘文件分得2.39万元,张进分得2.37万元,王忠分得2.01万元。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江苏省纪委)

(来源: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