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今年3月份以来,刘德文在担任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未认真组织对所管辖的化工企业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两家化工企业存在雨污不清、明渠超标排放等问题,造成古马干河水质受到污染。近日,经高港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德文行政警告处分。